中央委员会历史沿革


  1928年7月,中国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章程》,将“监察委员会”改为“审查委员会”。中国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以为书记的中央审查委员会。

  1933年9月,中央作出《关于成立中央党务委员会及中央苏区省县监察委员会的决定》。1934年1月,党的六届五中全会选举产生了以李为书记的中央党务委员会。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定成立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人民监察委员会。

  委员张秀岩、张慕尧、朱蕴山、韩兆鹗、董鲁安、张难先、何燏时、宁武、郭任之、安子文、许立群、刘达潮、丘金、帅孟奇(女)、萧明

  1949年11月,中央作出《关于成立中央及各级党的委员会的决定》,成立了由朱德等11人组成的中央委员会。

  副书记王从吾、安子文、钱瑛(女)(1953—1955.4)、萧华(1952—1955.4)

  委员刘澜涛、谢觉哉、李葆华、刘景范、李涛、薛暮桥、梁华、冯乃超、吴溉之(1952—1955.4)、徐立清(1952—1955.4)、刘晏春(1954—1955.4)

  1954年9月,根据宪法和国务院组织法,政务院改为国务院,政务院人民监察委员会改为国务院监察部。钱瑛(女)任监察部部长。

  1955年3月,中国全国代表会议通过《关于成立党的中央和地方监察委员会的决议》,决定成立党的中央和地方监察委员会,代替各级党的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了由董必武等21人组成的中央监察委员会。

  1956年9月,八届一中全会重新选举产生了(1956年11月23日中央政治局第三次会议批准)由董必武等21人组成的中央监察委员会:

  1962年9月,八届十中全会通过《关于加强党的监察机关的决定》,扩大了中央监察委员会的名额(增至60人),调整了中央监察委员会领导成员。

  1969年4月,中国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章程》取消了党的监察机关的条款,撤销了中央监察委员会。

  1977年8月,中国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章程》重新恢复了设置党的委员会的条款,规定各级纪委由同级党委选举产生。

  1978年12月,中国十一届三中全会选举产生了新的中央委员会。

  副书记王鹤寿、王从吾、刘顺元、张启龙、袁任远、章蕴(女)、郭述申、马国瑞、李一氓、魏文伯、张策、赵毅敏(1980.2—1982.9)

  常务委员马辉之、王建安、王维纲、王鹤峰、方志纯、孔祥桢、帅孟奇(女)、吕剑人、刘型、刘建章、刘澜波、李士英、李楚离、张子意、武新宇、周扬、周仲英、唐天际、曹瑛、曹广化、阎秀峰、韩光、傅秋涛、曾涌泉

  1982年9月,中国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章程》规定,党的各级委员会都由同级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党的中央委员会在党的中央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委员会的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中国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了由陈云等132人组成的中央委员会。

  1982年9月13日,中国中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

  1982年9月13日,经中央纪律检査委员会第一次全会选举并经十二届一中全会批准,中央委员会的领导成员为:

  1983年10月,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会增选刘丽英、包玉山为常务委员。

  1985年9月22日,中国全国代表会议通过十二届四中全会关于同意一部分老同志不再担任委员的请求的报告。代表会议增选了强晓初等31名委员。9月24日,经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会选举并经十二届五中全会批准,王德瑛、萧洪达、陈作霖、傅杰、强晓初为中央委员会常务委员,王鹤寿为第二书记,韩光为常务书记,强晓初、陈作霖为书记。增选和调整后中央委员会的领导成员为:

  1986年12月,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1987年7月,监察部正式挂牌办公。

  1987年10月,中国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了由乔石等69人组成的中央委员会。

  1987年11月2日,中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

  1987年11月2日,经中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并经十三届一中全会批准,中央委员会的领导成员为:

  1989年11月,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会增选曹庆泽、谢勇为常务委员。

  1990年12月,中央委员会第七次全会增选王德瑛为副书记,陈达之为常务委员。

  1992年10月,中国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了由等108人组成的中央纪律检査委员会。

  1992年10月19日,经中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并经十四届一中全会批准,中央委员会的领导成员为:

  1995年1月,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鉴于安启元同志任陕西省委书记,决定安启元同志不再担任中央纪委常务委员职务,补选祁培文同志为中央纪委常务委员。

  1993年1月,党中央、国务院决定中央委员会与监察部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和政府行政监察两项职能。

  1997年9月,中国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了由等115人组成的中央委员会。

  十五大选举产生的中央委员会,1997年9月19日在北京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1997年9月19日,经中央纪律检査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并经十五届一中全会批准,中央纪律检査委员会的领导成员为:

  2000年1月,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增选刘锡荣同志为中央纪委常务委员会委员、副书记,傅杰同志为中央纪委副书记,同志为中央纪委常务委员会委员。

  2002年1月,中央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补选李至伦同志为中央纪委副书记,张惠新同志为中央纪委常务委员会委员、副书记。

  2002年11月,中国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了由等121人组成的中央委员会。

  中国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中央委员会,于2002年11月15日在北京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2002年11月15日,经中央纪律检査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并经十六届一中全会批准,中央委员会的领导成员为:

  、(女)、马志鹏、王振川、刘峰岩、刘家义、刘锡荣、李至伦、、吴毓萍(女)、何勇、沈德咏、张树田、张惠新、、夏赞忠、黄树贤、

  2004年1月,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补选同志为中央纪委副书记,吴玉良同志为中央纪委常务委员会委员。

  2007年10月,中国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了由等127人组成的中央委员会。

  2007年10月22日,经中央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并经十七届一中全会批准,中央纪律检査委员会的领导成员为:

  、(女)、王伟、、孙忠同、杜学芳(女)、李玉赋、吴玉良、吴毓萍(女)、邱学强、何勇、张军、张毅、张纪南、张惠新、屈万祥、、黄树贤、蔡继华

  2011年1月,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增选吴玉良同志为中央纪委副书记。

  2012年11月,中央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增选张军同志为中央纪委副书记,陈文清同志为中央纪委常务委员会委员、副书记。

  2012年11月,中国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130人组成的中央委员会。

  2012年11月15日,经中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并经十八届一中全会批准,中央委员会的领导成员为:

  王伟、、刘滨、江必新、杜金才、李玉赋、吴玉良、邱学强、张军、张纪南、陈文清、周福启、、侯凯、俞贵麟、姚增科、黄树贤、黄晓薇(女)、崔少鹏

  2013年4月,中央批准王伟同志不再担任中央委员会副书记、常委职务。

  2013年5月,王伟任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正部长级)、党组成员。